(十三)创业导师补助


1、资金申请对象

创业导师。

2、扶持政策

创业导师到市内高校、技工院校、中职学校、村(社区)举办“我要创业大讲堂”,向学生和市民传授创业意识教育、企业注册登启程序、企业财税知识、企业营销管理方法、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知识,给予创业导师经费5000元。

3、申请条件

被组织单位举办“我要创业大讲堂”前,须提交《我要创业大讲堂方案》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备案,活动结束后,进行补贴申请。 

4、申请材料 

4.1)《中山市促进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》。

4.2)《我要创业大讲堂名册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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