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二)创业导师帮扶


1、资金申请对象

创业导师。

2、扶持政策

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推介、风险评估、场地评估、场地规划布局等指导,帮扶指导创业者解决初创企业阶段的突出困难,核准后给予创业指导专家3000元补贴。

3、申请条件

被帮扶的创业者取得《工商营业执照》或《非企业法人登记证》,办理就业登记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的次月,创业导师可提出补贴申请。 

4、申请材料 

4.1)《中山市促进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审批表》。

4.2)《双方签订的创业导师服务协议书》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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