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九)创业扶持金


1、资金申请对象

高校在校生,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学生,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。

2、扶持政策

取得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次月,核准后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金,不得重复享受。

3、申请条件

符合申请的对象在取得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次月可申请扶持金。

4、申请材料 

《中山市促进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审批表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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